[转]中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助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建委党〔20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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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发布时间:2022-03-28 作者: 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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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助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强党对行业协会的领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助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重庆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引导发展和严格监管统筹并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推动行业协会为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作出积极贡献。

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注重强化对行业协会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确保行业协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符合行业协会特点规律和行业发展实际的方法举措,激发行业协会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除管理体制不顺畅、执业行为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难题;坚持放管服并重,既优化服务,积极培育扶持,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总体目标。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党建引领、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更加健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行业协会发展格局逐步形成;行业协会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

二、加强行业协会党的建设,引领正确发展方向

1. 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报请市委非公工委同意,调整成立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实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统一管理。加强综合党委领导班子建设,选任行业管理部门党委党组相关成员或相关处室党员负责人担任综合党委委员。综合党委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在委党组领导下,认真做好行业协会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综合党委每半年听取行业协会工作情况报告;每季度召开行业协会工作联席会,组织行业管理相关处室沟通研究有关工作;每半年向委党组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推进情况,构建党组统一领导、综合党委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业务处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行业管理相关处室要发挥职能优势,定点联系指导行业协会党建工作,加强行业协会行业监督管理

2. 规范行业协会负责人任职管理。综合党委在委党组领导下,负责行业协会负责人人选审核把关和监督管理,负责对行业协会党组织负责人的选任。行业协会负责人按下列程序产生:(1行业协会换届选举委员会领导小组提名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综合党委委员、协会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代表进入行业协会换届选举委员会领导小组)。(2将换届工作方案报综合党委委党组沟通酝酿,行业协会负责人候选人报综合党委、委党组审核把关。3综合党委综合平时掌握情况和行业管理部门相关处室、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等意见,加强政治把关,审核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履行社会责任、行业影响力、支持党建工作等情况,提出审核把关初步建议;4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人选,即会长、驻会副会长、秘书长人选;5行业协会将负责人候选人相关情况公示7天;6行业协会按照民主选举程序和有关规定选举产生负责人。行业协会党组织负责人人选由综合党委酝酿提名,向委党组报告,按党内有关规定选举产生。

领导干部含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退离休三年后在行业协会兼职的,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后方可兼职。针对信访、举报及其他途径反映的问题或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委党组研究同意,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商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兼职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服从管理、履职不当、违规违纪的行业协会负责人,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责令其辞去行业协会职务,或由综合党委商协会依规罢免。

3. 推进行业协会党组织工作活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应建尽建、就近就便原则,推进行业协会党组织组建全覆盖。行业协会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履行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基本职责。行业协会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推广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载体。

以党性教育为重点,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强化党员意识。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制度,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等形式,积极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在行业协会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积极引导行业协会优秀人才向党组织靠拢,注重把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养发展为党员。

4.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业协会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委党组相关规定,坚决防止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出国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办公用房违规、大办婚丧喜庆、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住房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形。行业协会党组织每年年底向综合党委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综合党委要加强督促指导、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零容忍,该通报的予以通报,该查处的予以查处,该移交的予以移交,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行业协会落实落地。

5. 压实行业协会党建工作责任。综合党委要认真研究制定行业协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推动工作落实,及时向委党组和市委非公工委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开展行业协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议结果、平时掌握情况、满意度调查等,确定协会工作年度考核等次,在行业协会中通报,抄送市委非公工委、市民政局等部门,并在会员单位中予以公示。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助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6. 发挥纽带作用,构建政企联系桥梁。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信息中转站的重要纽带作用,建立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住房城乡建设重要工作会议工作机制,及时传递监管目标和政策方向。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目标,支持行业协会举办产业发展专题研讨和技术产品交流等活动,促进两地行业深度交流合作。鼓励行业协会开展重大战略、规划、课题研究以及运行监测和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技术创新、信息化等建议,为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等提供参考

7. 发挥支撑作用,有力承接事务性工作。市住房城乡建委结合行业管理需要,可将行业规划前期调研和评估,产业政策课题研究和政策效果评估,行业统计调查、分析整理和信息报送,技术和管理交流等事务性、基础性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给业务能力强、工作质量高、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的相关行业协会承担。严格执行《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委托行业协会的条件、委托事项、资金额度、服务评价标准、监督措施。建立行业协会服务质量档案,加强对委托工作的跟踪监督,按照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委托工作范围和额度。对不能按要求完成委托工作的依据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 发挥自律作用,补齐行业发展短板。相关处室要指导行业协会制订并组织实施对行业的自律公约、自律行为规范准则,使行业自律有据可依。行业协会要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全面规范企业行为,防止恶性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会员企业诚信评价,引导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行为,构建守信受益、失信必惩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行业协会要加强自身约束和公信力建设,对业内广泛关注和认可的重要评比创建要制度化、规范化,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行业事务,真正成为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行业协会

9. 发挥服务作用,提升企业竞争力。行业协会要发挥专家资源优势,对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提升、产品创新、发展规划等提供分析评价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攻克难题。为企业推广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等先进经验方法,帮助企业完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为企业反映合理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鼓励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参加市内外展览展销,为企业技术合作、开拓市外市场提供协调服务。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积极组织人才培训,提升行业人才队伍综合素质。相关处室要研究制订发挥行业协会服

务作用的具体举措,为行业协会更好服务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规范行业协会业务活动,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10.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坚持党的领导与行业协会依法自治相统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探索推行行业协会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党组织监督检查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等机制,健全完善党组织、权力机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或监事、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等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规范运行机制。行业协会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建立民主决策、换届选举、组织变更、财务管理、人事管理、重大活动报告等各项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民主办会机制,提高整体素质。

11. 加强表彰管理。行业协会要严格遵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8〕69号和《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评组发20211号等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严禁违规开展各类评比、评选、评奖等活动。对于经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创建示范活动,要严格按照既定内容、范围、周期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名称和周期,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范围或擅自增设子项目;对于未列入保留范围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一律不得举办,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和举办方式等途径继续举办。每年开展行业协会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专项清理,对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责令协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在2年内逐步将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示范创建活动,调整由机关处室或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相关事务性工作可委托协会承接。

12. 加强收费管理。行业协会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保留的项目开展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行业协会不得开展准入类职业资格认定,不得违规开展培训、考核、鉴定、发证活动。强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职能,加强统一归口管理,从严控制、严格监管行业协会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水平评价项目,及时纠正、取消行业协会违规开展的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水平评价项目。行业协会开展职业培训要坚持市场化原则,主动接受行业管理部门指导监督,不得开展具有垄断性、强制性的培训,不得将培训与考试、考核、鉴定、评价和上岗就业等挂钩行业协会要每年对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是否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是否按期完成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工作、是否向社会公示各类收费信息、是否向会员公示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存在问题的要立行立改,切实提升收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13. 加强会议管理。行业协会举办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和研讨会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与党和政府政策发现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传递党的声音,确保活动内容健康、价值导向正确、正面效果突出、得到社会认可。要严格审查活动内容,紧盯活动重要环节,严守宣传报道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以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参与单位指导单位等方式与其他主体合作开展活动的,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活动过程监管。要厉行节约、勤俭务实,不得组织或参与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规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

五、加强行业协会监督管理,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14. 强化巡察监督作用。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中央、市委、委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在协会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协会党建工作和执业行为三个方面开展政治巡察。对成立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行业协会开展常规巡察;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监管处室提供的情况和相关途径反映的问题,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灵活开展专项巡察。通过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每5年完成对行业协会党组织的全覆盖巡察。

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建立委党组、综合党委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制度,推动解决被巡察协会存在的问题;推行巡察发现问题通报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抓早抓小;完善巡察问题线索移交机制,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将问题线索分类移交相关部门。建立巡察成果全方位、多层次共享运用机制,把巡察结果作为行业协会党建工作、年检年报工作、等级评估工作、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15. 强化审计监督。在民政部门年度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抽查审计、专项审计、常规审计等方式,实现行业协会审计全覆盖。重点审计年度工作报告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收费情况、承接和完成政府购买服务情况、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情况、支出及关联交易情况、公益项目情况、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情况以及其他违反财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由综合党委、行业管理部门相关处室,或商登记管理机关结合监管职责督促整改。被审计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全面整改落实。将审计报告抄送民政、税务等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行业协会年度检查、评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评优评先等工作的参考因素,提高审计结果的运用效率和效果,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16. 严格重大事项和重大活动报备。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干部本人应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行业协会举办下列重大活动,要在举办前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行业监管处室、综合党委和登记机关报备:1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2举办大型广告宣传、论坛、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培训等:3涉外活动;4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等;5参与竞拍、投资或承接重大项目;6涉企收费项目7举办会展、产品展、成果展览。对已报备的重大活动,要在重大活动结束1个月内,将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行业管理处室、综合党委和登记机关

17. 强化信用监管。建立行业协会诚信承诺和自律公约制度,行业协会要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书,将行业协会登记证、年检报告书、服务内容方式对象、收费项目和标准、重大活动、财务收支、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综合党委每年会同行业管理处室开展行业协会服务满意度调查,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合。强化信息沟通,会同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在享受税收优惠、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年检、评先评优、登记评估等方面进行限制,增加行业协会守信收益,提高失信成本。

18. 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委党组统一领导行业协会监督管理,定期研究部署行业协会工作;综合党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与相关部门、单位、处室工作沟通机制,明细职责边界,抓住“关键少数”,以党建促会建,以政治监督引领带动行业监管;驻委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要加强监督执纪,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查处;行业管理相关处室要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导,建立监管清单,细化监管职责。